鄞政辦發〔2024〕34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
為高質量推進農業綠色發展和美麗鄞州建設,進一步深化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露天禁燒工作,根據《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高質量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實施意見》(甬政辦發〔2024〕24號)精神,經區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化運用“千萬工程”理念方法,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按照標本兼治、嚴格管控、科學還田、高效離田的總體思路,以制度創設為保障,以技術創新為動力,以產業提升為方向,全量、全域、全程推動農作物秸稈(以下簡稱秸稈)利用和露天焚燒治理,為加快打造鄉村振興縣域樣板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健全秸稈綜合利用和露天禁燒管控責任體系,完善秸稈收儲運體系建設,不斷提升科學還田、高效離田水平,秸稈綜合利用水平走在全市前列。到2024年底,建成省級秸稈標準化收儲中心1個,培育規模化秸稈綜合利用企業1家,持續擴大秸稈露天焚燒監控覆蓋面,秸稈焚燒“1530”(1分鐘發現、5分鐘響應、30分鐘撲滅)高效閉環處置機制基本構成。到2027年底,全面建成秸稈收儲運體系,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8%以上,離田利用率達到45%以上。
二、主要任務
(一)深化秸稈還田培肥。開展秸稈資源臺賬制度調查,并應用數字化手段預測秸稈產量。結合深翻深松深耕、農作物秸稈覆蓋、少免耕播種等農事作業,大力推廣秸稈粉碎還田、腐熟劑快腐還田、堆漚腐熟還田等秸稈肥料化還田技術;運用機械低留茬收割,積極探索以秸稈為原料的商品有機肥、生物炭基肥、秸稈原位炭化等秸稈還田利用技術。因地制宜推廣果園、茶園等秸稈覆蓋還田等果(茶)園生態栽培技術,發揮秸稈再利用價值。開展秸稈還田農田生態效應監測評價,推進科學還田,提升農田土壤地力。(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二)健全秸稈收儲運體系。科學規劃,優化農作物秸稈收儲中心布局,進一步拓展農事服務中心秸稈收儲和初加工功能,完善秸稈收儲運體系。在糧食播種面積1萬畝以上的鎮(街),優先布局建設秸稈標準化收儲中心,并逐步擴大到農作物種植面積5000畝以上鎮(街),最終實現涉農鎮(街)全覆蓋。區農業農村部門指導鎮(街)做好收儲中心的選址工作,自然資源規劃部門落實收儲中心用地保障工作,財政部門加大對秸稈收儲運體系建設的扶持力度。培育秸稈收儲運社會化服務組織和打捆離田隊伍,鼓勵聯合作業,推動社會組織、經紀人與種糧大戶、秸稈利用企業有效銜接。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相關機械設備補貼比例,增加秸稈打捆機、夾包機等機械設備的保有率。適當放寬秸稈運輸車輛裝載要求。(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規劃分局、區財政局、區交通局)
(三)構建產業化利用長效機制。加大秸稈離田產業化利用補助力度和綜合利用企業培育扶持力度,培優扶強一批產品附加值高、綜合利用量大、服務帶動力強的秸稈綜合利用企業,鼓勵支持企業利用本地秸稈。為秸稈綜合利用企業提供營業執照辦理指導服務,給予環評指導支持,落實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支持秸稈綜合利用工業項目立項審批建設,不斷推進秸稈利用企業專業化、集約化、產業化發展。鼓勵垃圾焚燒電廠、生物質燃料熱電廠、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燃煤熱電聯產企業等在保障機組安全運行并符合相關規定的前提下,每年摻燒一定比例的秸稈,降低碳市場履約成本,全力推進離田秸稈處置。(責任單位:區經信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區市場監管局、自然資源規劃分局、區稅務局、生態環境分局、區發改局、區住建局)
(四)強化綜合利用科技支撐。加大秸稈綜合利用專業技術人才和智庫專家引進力度,聯合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企業開展核心技術攻關。圍繞秸稈“五化”利用關鍵技術研究和裝備研發等工作,支持企業和農技推廣單位爭取市級重大科技專項、省“三農九方”等科技項目,鼓勵研發推廣適用于鄞州本地的便攜式、易操作、降成本的秸稈利用新技術、新機具,加大秸稈綜合利用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力度。(責任單位:區科技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市場監管局)
(五)打造露天焚燒智能監控體系。強化科技賦能,運用高位瞭望、衛星遙感、無人機等手段,構建區域露天焚燒“智能監控網”;進一步加密高位瞭望點位,提高監控覆蓋面,實現數據貫通、信息共享、火點1分鐘發現。強化鎮(街)屬地管理職責,充分發揮基層組織作用,開展日常巡查,鼓勵舉報秸稈露天焚燒行為,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區綜合執法局)
(六)加大露天焚燒巡查力度。確定主要秸稈產生的重點時段,制定相關管控措施,強化重點區域巡查。生態環境分局、區綜合執法局、區農業農村局等聯合開展“線下+線上”相結合的“四不兩直”檢查,督促各地落實秸稈露天禁燒措施;預測出現污染天氣時,進一步加大聯合巡查力度。區綜合執法局加大執法力度,重點查處一批情節嚴重和屢教不改的違法露天焚燒行為,采取約談、行政處罰等措施,加強警示教育,形成強有力的威懾。(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區綜合執法局、區農業農村局)
(七)完善露天焚燒閉環處置機制。依托“141”基層治理體系,建立區鎮(街)村三級露天禁燒管控責任體系,強化鎮(街道)、村(社區)為主體的網格化管理機制,落實鎮(街)干部包村聯戶、村干部包干巡查等制度,提升露天焚燒火點快速高效處置能力,實現5分鐘響應、30分鐘撲滅,有效遏制露天焚燒行為。常態化管控期間,區美麗辦定期報告秸稈綜合利用、露天焚燒管控等工作情況。鼓勵通過電視欄目、公示大屏、村委廣播等渠道,依法曝光典型案例,實現曝光一起、警示一片。(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區委社工部、區社會治理中心)
(八)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統籌各級資金安排,重點扶持秸稈綜合利用相關的機械設備采購、秸稈離田作業、綜合利用企業新(擴)建、企業本地秸稈利用、收儲運體系建設和秸稈科學還田等方面工作。依法為秸稈綜合利用企業提供用地、用電、運輸綠色通道、稅收等方面的服務,落實相關優惠措施。將秸稈禁燒工作納入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所需經費納入同級政府部門年度預算予以保障。(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發改局、區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將秸稈綜合利用和露天禁燒工作納入基層管理體系。區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分局牽頭抓總,統籌協調區委社工部、區社會治理中心、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科技局、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交通局、區綜合執法局、自然資源規劃分局等部門,定期調度、會商相關工作情況,形成工作合力。壓實鎮(街)屬地責任,完善秸稈綜合利用和秸稈禁燒機制,確保工作落實落地。
(二)強化監督整改。對秸稈綜合利用和露天禁燒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予以激勵。對火點多發頻發的地區,依法依規采取約談等方式,督促屬地鎮(街)抓好整改落實,對推諉扯皮、消極應付、形式主義等現象嚴肅追責問責。
(三)積極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多層次、多渠道、全方位開展正面宣傳和科普教育,選樹一批秸稈綜合利用、露天禁燒工作的先進典型,大力宣傳秸稈露天焚燒的危害,激發廣大農民參與秸稈綜合利用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鼓勵將秸稈露天禁燒納入村規民約,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全力支持的良好氛圍,促進美麗鄞州建設。
本實施意見自2024年10月5日起施行。
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9月4日 |